7.
手术安排在三天后。
医生告诉我,视神经受损严重,手术只能争取恢复部分视力,结果无法保证。
我签字时,顾焕安的律师又来了。
他带来一份协议,只要我撤回对顾焕安的指控,顾家愿意支付高额赔偿,并承担全部治疗费用。
我没动,开口问道:「如果我不签呢?」
律师说:「顾先生可能面临多年刑期,顾家也会因此承担巨大损失。」
我笑了。
「他已经让我失去七个月的光,难道还想用钱买回去?」
我当着律师的面,把协议撕碎。
「告诉顾焕安,他欠我的不是赔偿,是刑期。」
警方很快查清了所有经过。
车祸不是林欣月一个人做的。
她找到修车工时,妈妈通过转账给了定金;
顾焕安知道我当天要参加比赛,却故意把我的手机调成静音;
苏妍负责在车祸后删除我的求救记录。
医院方面也出了问题。
当年替我会诊的医生收了顾家的钱,在病历上把“可手术”改成“观察治疗”,让我的手术一拖再拖。
那位医生被停职调查,顾家所有相关账户**封。
林欣月的律师试图用抑郁症为她脱罪,她却在审讯中突然承认了一切。
「我就是嫉妒她。」
「她从孤儿院被领回来后,所有人都围着她转。爸爸夸她聪明,妈妈夸她懂事,顾焕安还说只爱她。」
「我只是想让她也尝尝被抢走一切的滋味。」
**问她:「你为什么要把她关进地下室?」
她冷笑:「因为她看不见,没人会相信她说的话。」
这句话被录进卷宗。
也是我最想听见的一句话。
她终于承认,我们并不是因为她生病才被牺牲。
她只是利用所有人的偏爱,把我一步步推到了黑暗里。
手术当天,我被推进无影灯下。
**前,护士问我有没有想见的人。
我说:「没有。」
***推进血管,我最后听见的,是医生告诉我不要放弃。
醒来后的第三天,纱布被拆开。
医生让我睁眼。
我只能看见一片模糊的白,像隔着厚重的雾。
护士把一只红色气球放到我面前。
「能看见吗?」
我点头。
「能分辨颜色吗?」
我又点头。
医生说手术成功,但还需要漫长的恢复。
我躺在病床上,第一次感觉到光线落在脸上。
不是顾焕安递来的手机灯,也不是他们故意关掉的客厅灯。
是真正属于我的光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