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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案**那天,我没有回国。
律师代我出庭,我通过视频参加。
贺铭川坐在被告席上,比上次调解时更加憔悴。
他没有否认**。
却依旧不同意离婚。
法官询问原因时,他沉默很久。
“我还爱她。”
我的律师翻开材料。
“如果这是贺先生表达爱的方式,恐怕没有人能承受。”
房屋文件、过错确认书、孕检报告和聊天记录被逐一出示。
秦昭也出现在证人席。
她没有了之前的张扬。
贺铭川拒绝给钱后,她选择把所有事情说出来。
她承认自己明知可能怀孕,仍故意搬进婚房。
也承认那晚之前,贺铭川曾主动向她倾诉婚姻不满。
“他没有醉到失去意识。”
秦昭看向贺铭川。
“第二天早上,他清楚地记得发生了什么。”
“他只是让我保密。”
贺铭川闭上眼,没有辩解。
婆婆坐在旁听席,听到这里,眼泪不停往下掉。
法官问我是否接受道歉。
“道歉与离婚没有关系。”
我平静回答。
“他可以道歉。”
“我也可以不原谅。”
休庭期间,贺铭川请求和我单独谈话。
律师将消息转达给我。
“他说只要五分钟。”
我望向窗外。
苏黎世的雪已经停了,阳光落在医院屋顶上。
“不需要。”
“该说的话,调解时已经说完了。”
复庭后,贺铭川不再争夺财产。
他承认放弃房屋出售款的承诺有效,也愿意承担相关损失。
唯一坚持的,仍是不同意**婚姻关系。
法官提醒他:
“婚姻关系不能仅靠一方坚持维持。”
“尊重配偶意愿,也是责任的一部分。”
贺铭川低着头。
“我知道。”
“但我想再等一次。”
庭审结束前,他忽然看向屏幕。
“林晚。”
“我不会再替自己辩解。”
“你想要自由,我可以给。”
“但能不能让我见你最后一面?”
我没有回答。
屏幕关闭的前一刻,我看见他眼里落下一滴泪。
那是我认识他十年以来,第二次见他哭。
第一次,是在我们的婚礼上。
可曾经让我心软的眼泪,如今已经不能改变任何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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