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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我住进了杂物间。
属于我的东西并不多,衣服换洗也只有两套。
我站在衣柜前。
伸手**,又有一段记忆浮现在我的脑海。
我和沈清周是美救英雄,他家的公司破产,老爹卷钱带着私生子逃亡海外,只剩他被债主打断了一条腿。
我将他背到医院,悉心照顾了两个月。
“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好?”
他醒来后,眼睛红得滴血。
“你忘记了——高中时,你是班级第一名,曾把笔记借给我。”
少女的脸红里藏着四年的暗恋。
后来我才知道。
那天,是祝铃叛逆爱上黄毛,沈清周赌气,才顺手把笔记本丢给我。
他甚至不记得我的名字。
但在病床上,他拥着我落泪。
“江雪,我们在一起吧,我会对你好。”
后来他起复,一跃成为港城最大的新贵,也确实做到了,千万的珠宝,孤品的收藏,眼也不眨送给我。
我揉了揉眉心,那这个家,我的东西怎么会这么少?
应该一栋别墅都放不满啊。
凌晨两点,我听到了楼下一声炸响。
顺着声音走下去,祝铃披头散发,赤足游晃。
她手里拿着根棒球棍。
把客厅我和沈清周的陶偶、带红心的餐具打砸一空。
勺柄S&J的残片溅上来。
割伤了我的左脸。
鲜血淋漓。
我眨了眨眼,嘴却被捂住。
“江雪,别出声。”
沈清周面带心疼,紧紧地控制我。
“祝铃在梦游,她从前跟着那个……混混,吃了很多苦。”
我想起来了。
祝铃每次发病。
都会精准破坏我的东西,剪碎我的婚纱,砸烂我的豪车,把珠宝拿去给小狗戴,然后再双眼猩红地一颗颗扣下来钻石。
“那她为什么不砸自己的东西!”
声音发出来时,我才发现有多凄厉。
不是我。
是身体残留的本能和怨念。
“啪——”清脆的巴掌声,响彻在凌晨的楼梯间。
“江雪!”
沈清周看着我,声音冷如寒冰。
“我有没有警告过你,你再吵醒她,我要你好看!”
上一次祝铃剪碎了我们合照的相册。
我不过抢一下。
她就奄奄一息,不断往外**。
当晚。
沈清周把睡着的我拖行出卧室,脊背后划出一道道血痕,还未来得及喊痛,他便按着我的肩膀,在祝铃房口跪了两天。
我重病一场。
想到这里,我有点怕,本能打了个寒颤。
擦干净唇角的血。
“我不敢了……再也不敢……”沈清周眼底闪过动容,楼下,祝铃忽然睁开了眼。
她尖叫一声。
往后退,脚踩上碎玻璃,疼得跌坐在地。
沈清周脸色骤变,疾行下楼,将祝铃抱在怀里。
“清周哥哥,我……我是不是又发病了。”
“没有。”
“那这些东西……不是我发病砸的吗?”
她呜呜直哭。
脚踝处又在往外渗血,要多可怜,有多可怜。
“不是。”
沈清周忙着哄她。
“这是……江雪和我吵架,闹脾气自己砸的。
你知道,她一向神经兮兮的。
是个疯婆子。”
说着,视线逼过来:“江雪,你说,是不是?”
他对她那样好。
连她一点点的自责都不忍心。
于是,所有过错便都是我的。
我抱了抱过去的自己。
嘴唇自嘲。
江雪,认输吧,你拿什么跟她争,她只要皱皱眉,就能在你的世界卷起一场风暴。
“好了,铃铃乖,我抱你回房上药。”
经过我身边时,他终于看见我红肿的脸,流血的脸。
“至于你。”
“江雪,你把楼下的玻璃碎片都收拾干净,再拿药箱处理一下。”
祝铃怕吵。
别墅里便不能雇佣人,洗衣做饭都是我来的。
昏黄的灯光垂落。
我弯下腰,一点点捡拾着餐具碎渣,有血顺着手指滴落在那颗鲜红的残心上。
还疼吗?
江雪?
我摸上自己的胸口,关于和这些碎东西有关的记忆,也都悉数褪色、遗忘。
我有些恍惚。
甚至不知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。
对了,打包行囊,准备搬家。
这是脑海里,唯一的念头。
我摇摇晃晃地上楼,推开了杂物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