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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篇经典短篇《原来,我们也有那么些年》,男女主角祝铃沈清周身边发生的故事精彩纷呈,非常值得一读,作者“晴朗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我暗恋男友四年,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,恋爱七年,幸福美满。可是在他养妹回来后,一切都变了。他纵容养妹毁坏我的物品,把我欺凌进杂物间,还为了救养妹,把我推向疾驰而来的汽车。那之后,我一点一点失去了我们的记忆。可他却后悔了……...
4
香山寺的路十分陡峭。
我腿有伤,走路一瘸一拐。
祝铃说要看沿途风景,没有买缆车票。
沈清周宠溺地说好。
“怎么这么慢?”
他不耐烦地催促。
“日落前赶不到,寺里就闭门了。”
我额头上全是冷汗,甚至视野都有些模糊、晃动。
隐约间,听到路人议论。
“那对小情侣可真甜啊。”
“我打赌,没有十年的默契,肯定做不到这样。”
“男的还背着女的走了好长一段路。”
“咦?他们身后怎么还跟着一个瘸子?真丑!看下小情侣洗洗眼睛。”
我隐约觉得,自己早就习惯了。
但现在什么也想不起来。
好像祝铃总有这样的能力,她穿最好的衣服,用最好的化妆品,永远保证,一出场,就能抢走所有的目光。
而到我。
就是蓬头垢面。
“嫂嫂,你将来是要嫁给清周哥的,打扮得花枝招展做什么?”
“我哥不吃醋,我都替他委屈。”
她说过这样的话吗?
或许吧。
不重要了。
咬牙坚持,终于到了寺顶,祝铃兴致冲冲地拉着沈清周去求签。
还是个好心的僧人,扶我到后山的墓园。
我跪在地上。
甚至能感觉到,身体内肺脏到极限的喘吁,还有脚踝处已痛到失去感觉,仿佛已不是我身体的一部分。
但是见到了外婆,什么都值得。
我落了泪,絮絮叨叨:
“外婆,我失忆地越来越严重了,我都快要不记得,自己为什么会跟沈清周在一起。”
“所以我决定离开他。”
“可我真怕,有一天,把你也忘了。”
“你——说——什——么?”
身后传来滔天的怒吼声。
还未等我回头。
便被一股怪力掘起,眩晕几秒后,我看见了个双眼猩红的男人。
他正捏着我的肩膀,恨不得把肩胛骨揉碎。
“江雪,你再说一遍?你要离开谁?”
我想了半天。
才想出来他的名字。
疼痛让我感知力变弱,记忆更加破碎。
“你放开我……好痛,我记不得了。”
我捂住脑袋,面色雪白,痛苦不堪。
“我现在就带你下山,去医院。”
沈清周抱着我,转身要走,肩膀却被拍了拍。
祝铃终于解完签,拿着那串红红的手链晃了晃。
“这里的师傅很灵,我的病完全好了。”
是别墅内。
再没有我的东西让她砸了吧。
说完,她担忧地看向我。
“雪雪姐,这是生病了?”
“医院太远了,不然,让师傅给她看看吧。”
被领过来的老者瞥了眼祝铃,口袋里鼓鼓囊囊,露出厚厚的一叠钱,他探了探我的鼻息,故作高深道:
“不是病,是犯冲。”
沈清周焦急问:“犯了什么?”
老者四处张望。
最终一指我外婆的墓碑。
“犯了亲缘煞,只要把死者的骨灰挖出来,她的病自然就好了。”
“不可以!”
我本能尖叫。
却看见了一双红色的小皮鞋,祝铃弯腰冲我笑。
“不这样的话,雪雪姐,病就更重了。”
“难道你不想好?”
“或者说……你的病,根本就是装的?”
沈清周随即拨打电话。
不过片刻,便有几名工作人员过来,拿着铁锹,要去掀外婆的葬骨地。
我像个疯子一样。
四处阻拦。
拦了这个,拦不住那个,不知被谁一推,踉跄地摔倒在地上,吃了一嘴泥。
“不可以……不可以……”
老**生前最**。
这是让她死后也不得安宁。
“住手!”
“沈清周,让他们停下来,求你……”
我歇斯底里,沙哑的喉咙里泛起一层重重的血腥味。
“不可以哦。”
祝铃软软地笑:“除非——你没病。”
“对,我没有!”
我猛地看向沈清周,试图向前攀上他的裤角。
“祝铃说的都对,我就是见不得你们亲亲热热,我像个外人。所以装病博同情,所以现在,你可以让他们停手了吗?”
十一年。
记忆里。
我头一次见沈清周露出这样的表情,先是彻骨的慌乱,连手都在抖,又变成燎原的怒火,是被戏耍后,酝酿的恨意。
“江雪,你这个疯子!我解释多少遍了,我和祝铃,不是那样的关系。”
“好,你不是喜欢演吗?”
“你就在这里演到死吧。”
怒吼声回荡。
我头晕眼花,本能还想跟他解释一句:“是你先不信我……我没办法……”
但随即。
就被他一脚踹在地上。
后脑磕到岩石。
医生说过,我的脑袋,不能再遭受冲击,否则会海马体代偿性地萎缩加速,届时,遗忘不再是渐进。
而是会——
断崖式的崩塌。
耳边最后响起两道声音。
女声说:“天快黑了,把她丢在这里,是不是不好?”
男的冷哼。
“她本事大着呢,最好死在这儿,一辈子别处现在我们面前才好。”
他们是谁?
好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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