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到了头,她要补偿你的,就远比一张协议要多得多。
可我心里清楚,这一次,我不是演的。
我是真的疼。
第二天一早,民政局。
离婚登记处的人把我们领进调解室,沈知夏全程没看我,只把材料推过去,一项一项地念。
赔偿条款原本只有一页。
因为我从头到尾一声不吭,不争不抢,到最后,她让律师又添了好几页进去。
那几页里,有基金会的份额,有城西的一套学区房,还有一笔足够我下半辈子躺平的数字。
我一眼都没看,只在她递过来的时候,轻声说:“多了。”
“不多。”
“就当是我欠你的。”
我签字的手一顿。
原来她也知道,她欠了我。
只是她不打算还,只打算拿钱堵上。
办完出来,天阴着,像要下雨。
她破天荒地说要请我吃饭,还绕到副驾驶,亲手帮我拉开车门。
我站在车门口,没动,抬头看了看天:“不了,沈小姐。”
“我送你回去。”
“不顺路。”
其实哪有什么顺不顺路。
我只是不想,再闻到她身上那股不属于我的香水味。
我转身朝马路对面走。
走了几步,听见她在身后喊我:
“陆沉舟!”
我停下来。
“孩子呢。”
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,带着一股我自己都没见过的狠劲儿,“孩子怎么办?”
我回头,看着她:“我带他走。”
“你敢!”
她几乎是吼出来的,眼眶一下子红了,“那是我生的孩子!”
我盯着她,一字一句:“你想清楚了。孩子跟了你,将来就是个没名没分、来路不明的人。”
“你住口!”
她的肩膀在抖,嘴唇抿成一条线。
半晌,从牙缝里挤出一句:
“孩子必须留下。”
我看着她,忽然觉得这个爱了我三年的女人,今天第一次,为了孩子,露出了獠牙。
“好啊。”我笑了笑,“那就看谁,留得住他。”
我们两个,隔着一条马路的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