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“你这个死丫头!”
林绮年却忽然扑过去,搂住父亲的脖子。
“等我赚了钱,买一只真的金镯子给妈咪,再买一只劳力士给你。”
林国昌先是一愣,随即笑得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了一处。
“好好好,爹地等着。”
陈秀兰在旁边直摇头。
“你就惯着她吧,整日做发财梦,连份正经工都没有,还劳力士呢。”
林绮年也不反驳。
她低头看着腕上那只俗气的小镯子,轻轻摸了摸。
这东西,她打算留一辈子。
……
晚饭后,林绮年坐在床边,翻着一本旧时装杂志。
窗外的霓虹灯隔着晾衣架照进来,在她白皙的小腿上落下斑驳的光影。
母亲还在客厅踩缝纫机,父亲坐在旁边看电视,偶尔传来几声笑。
这样寻常的日子,她前世曾经嫌弃得要命。
林家穷,房子小,夏天没有冷气,冬天窗户又漏风。
一家三口挤在这间旧屋里,连洗澡都要算着热水钱。
她从十几岁起便盼着嫁个有钱人。
最好有钱到不必工作,不必看人脸色。
每日只管穿漂亮衣服,吃好东西,打扮得漂漂亮亮。
后来,她也确实如愿了。
二十岁那年,她参加了一场选美活动,虽然没能拿到什么像样的名次,却凭着一张艳丽出众的脸,被一位姓梁的地产商看中。
梁先生比她大了二十岁,已有妻室,生得也并不好看。
可他有钱,很有钱。
林绮年没有犹豫多久,便跟了他。
那十年里,她住过半山豪宅,坐过名贵跑车。
日日有佣人伺候,吃饭从不看价钱,买衣服也只管挑喜欢的。
她尤其喜欢珠宝。
红宝石要颜色浓艳的,钻石要切工漂亮的,翡翠则要水头足,最好一整套摆在丝绒**里,打开时满眼都是珠光宝气。
旁人笑她俗气。
她却觉得俗气有什么不好。
世上那么多人辛辛苦苦过日子,图的不就是吃好、穿好、住得舒服吗?
她喜欢钱,喜欢漂亮东西,喜欢被人羡慕,也喜欢男人为她一掷千金。
这些毛病,重活一世,她恐怕也改不了。
想到这里,林绮年忍不住摸了摸腕上那只便宜镯子。
可惜,再富贵的日子,也不是没有尽头。
梁先生后来有了新欢。
新欢比她年轻,比她听话,最要紧的是,还替梁先生生了个儿子。
她跟了他十年,却始终没有名分。
梁家正室早看她不顺眼,趁机闹了一场。
梁先生嫌烦,给了她一笔钱,让她搬出去。
她起初也不怕。
手里有钱,珠宝首饰又多,怎么也够下半辈子舒舒服服地过日子。
谁知后来被熟人骗着投资,赔掉大半积蓄,剩下的又因为官司和债务折腾得所剩无几。
从前那些围着她转的朋友,一个个避之不及。
她卖掉名牌手袋,卖掉首饰,连最后那枚钻戒都拿去典当。
最穷困时,她住在一间不足百呎的劏房里,夜里老鼠沿着水管乱窜,窗外是整夜不停的车声。
冬天冷得厉害,她连一床像样的被子都买不起。
三十六岁那年,她生了一场大病。
临死前,她最惦记的竟然还是从前那间衣帽间。
里面有她穿不完的裙子,用不完的香水,还有一整面墙的漂亮高跟鞋。
林绮年想到这里,不由轻轻叹了口气。
她是真的舍不得那些好东西。
若是让她重新选择,她大约还是想过富贵日子。
只是这一次,绝不能再把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寄托在某个男人身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