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第九章


9.

刑部顺着旧册继续追查。

三个月内,从各州药坊、毒铺、黑医馆里找回十**被试药的孩子。

有的已经不记得自己原名。

有的连话都说不清。

还有三十七人的去向仍空着。

我向皇帝请求设女医署。

专查民间私试毒药、买卖药童、强迫试药之事。

被害者可不经主家与买主允许,直接入署验伤、录供、脱籍。

若无法寻回原籍,女医署可替其另立户籍,教以药理、针灸、识字。

愿学医者留署。

愿归家者护送。

朝中反对声不少。

有人说民间药坊繁多,逐一查验耗费巨大。

有人说药童多为家贫自卖,若一概追究,恐寒门无药可用。

有人说女子入医署行走,恐伤风化。

我将药七银针放到案上。

“十二岁孩子按下的试药契,也算自愿吗?”

“一个人被毒哑之后说不出名字,便可以当她没有名字吗?”

“风化若靠堵住受害者的嘴维持,那也不是什么好风化。”

太子也出列支持。

他说:“东宫识人不明,险立罪人为妃。女医署之事,孤愿以东宫岁用减半补贴。”

皇帝最终准奏。

先在京畿、江南、北地三处试行。

宁女医负责署中验毒章程。

救我的宁大夫被请入京,主管女医学徒。

陶婆则戴罪协助刑部辨认药人谷旧人。

她曾看着孩子被送进毒室。

如今肯一一写出去向,是她该还的债。

第一批被救回来的孩子里,有个十岁的小姑娘。

她的手臂上全是青紫药斑。

医署问她叫什么。

她摇头。

“药坊叫我苦草。”

“之前那户人家叫我赔钱货。”

“娘说卖了我,弟弟才能活。”

她说这些话时,眼里没有泪,只有麻木。

像我十二岁时照见铜盆里的自己。

半夏想替她取名。

我拦住。

我给了她一张空白户纸。

“等你想好了,自己写。”

她茫然看我。

“我不会写字。”

“那就先学。名字不急。它往后要跟你很久,该由你自己定。”

一个月后,她来找我。

纸上歪歪扭扭写着两个字。

知春。

我问她为什么选这个。

她小声说:

“我进医署那天,院子里的桃花开了。”

“她们说,那是春天。”

我让女吏把名字录入新籍。

她按下手印后,反复确认那张纸不会被药坊拿走。

我说:“不会。”

“这是你的。”

她抱着那张户纸,终于哭出了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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