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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城的天总是灰蒙蒙的,像随时要落雨。

我租的房子在一条老巷子里。

窗户朝南,每天下午都能晒到太阳。

搬家那天,我站在阳台上看了很久。

第一次觉得,原来晒太阳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。

我把窗帘全换成浅色的。

墙上贴了张去多伦多的明信片。

桌上摆一只玻璃花瓶,里面插着一把的雏菊。

每天下班回来换水,剪根。

看着小花苞一点点打开。

再也不用想谁喜欢什么颜色,谁会不会嫌乱,谁喜不喜欢花香。

周末,我回了趟家。

老小区还是那个样子,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。

我站在家门口。

我妈正在择菜,看到我愣了三秒,走过来抱住我。

我爸站在客厅里,最后只说一句:“瘦了。”

一瞬间,我的眼泪落下来了。

我**掌心温热,“记得回家就好,什么都没关系。”

那天晚上,我吃了两碗饭。

排骨炖得烂烂的,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。

后来,我决定出去走走,订了去海边的机票。

海边有个小镇,巷子窄得只容两个人并排走。

我在那里遇到了孟斯年。

他蹲在巷口喂一只流浪猫。

猫瘦得脊骨嶙峋,他就把手里的面包掰成小粒。

一点一点放在地上,等猫吃完才站起来。

看见我,他笑了一下:“你也来喂它?”

后来我才知道他常来。

每天下午四点,准时带着面包和火腿肠。

孟斯年带我走遍小镇所有的小路。

海边看日出,山顶看日落。

下雨天就躲在廊檐下喝热可可。

“我是学建筑的,看屋顶比看海有意思。”

我指着远处一座老房子点头,

“这里很有趣,我觉得也好看。”

孟斯年认真看半天,

“这个基础打得好,一百年倒不了。”

我一下笑出声。

等我准备回去时,孟斯年也跟着我回南城。

“我在哪画图都一样,其实我更想看看你的故乡。”

我没有抗拒,毕竟他是我这么多年里,唯一认真倾听我说话的人。

我找了一份新工作,朝九晚五。

公司楼下有棵很大的榕树,夏天的时候整条路都是绿的。

孟斯年每天来接我下班。

日子像慢放的镜头,一格一格地走。

那天我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,叶楚楚站在榕树底下。

我差点没认出来。

她瘦了一圈,颧骨凸出来。

眼神里的傲气全没了,只剩下一种的恨。

她看见我,猛地冲过来。

“**!你当**还过得这么好?!傅砚辞不要我了你高兴了吧?没有你我会很幸福的…”

我伸手攥住她的手,打了回去。

叶楚楚左脸颊迅速红了一片。

她瞪大眼睛看我,像第一次认识我。

“这一巴掌,是还给你的。”

“当初在公司我没说清楚,是看你年纪小。可叶楚楚,我到底是不是**,你会不知道?”

“傅砚辞一直不跟你确定关系,你心里没数吗?”

我往前迈一步,她退了一步。

“一个男人有女朋友却从来不提,这本身就能说明一切。”

“你不过是自欺欺人。你看到我东西的那一刻,你心里其实早就清楚了,不是吗?”

“真正的**,是你自己。”

周围忽然炸开。

有人推她、骂她。

叶楚楚站在那,整个人像被抽去骨头。

可这次,她的眼泪掉下来的时候,旁边没有一个人心疼。

我看见她从口袋摸出刀子。

朝我扑过来的那一下太快了。

我来不及躲。

就在这时,傅砚辞站在我和叶楚楚之间。

刀扎在他身上,血顺着不断往下流。

叶楚楚尖叫着松手,跌坐在地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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