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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夜,我梦见了从前。

十六岁那年,杂技团来我们镇上搭台。

台上的少年少女抛着火圈,底下的人叫好。

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路沅和封时谦。

我当时不知道,他们是一对。

福利院门口捡回来的两个孤儿,团长养大的,台上是搭档,台下是彼此的命。

散了场,他们**来找我。

因为我是台下鼓掌鼓的最大声的。

他们一下就注意到我。

三个人成了好朋友。

他们教我抛球,教我走绳,教我把自己荡到半空里去。

在遇见他们之前,我不知道人还可以那样活着。

也不知道,原来我背上的淤青,是藏不住的。

他们没有父母,却活得比有父母的我更自由。

我妈在嫁给继父后,依旧酗酒。

把自己喝进池塘里,淹死了。

继父在她死后,一蹶不振,动辄打骂我。

阿沅第一次看见我挨打后的样子,什么都没问。

只是从那以后,他们来得更勤了。

有别人在,继父打我不敢打得那么频繁。

直到那晚,继父拿着皮带朝我走来。

原因是我拿了家里的一千块钱,想去读高中。

那是他第一次把我往死里打。

我吓得动弹不得,躲都不知道躲。

依旧过来找我玩的路沅和封时谦也被吓着了。

封时谦跑去喊大人。

留在原地的路沅却二话不说,直接抄起一边被继父丢在地上的扳手,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。

他倒下去,就没再动。

我们两个人都吓傻了,路沅抓着我的手就跑。

遇到拎着木棍跑回来的封时谦。

看到我们身上的血迹,他脸色立刻就变了。

他们带着我,连夜收拾东西,跟团里的车走了。

从此天南地北,再没回过那个镇子。

一条人命,路沅替我背了一辈子。

所以十年前台上起火,她坠下去的时侯,我就知道,这辈子,我都是欠了路沅的。

老天爷来收债了,收的本来是我的命。

却错拿了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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