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读书简介
正在连载中的现代言情《捞尸人:我在殡仪馆直播诡规则》,热血十足!主人公分别是沈舟老周,由大神作者“时午安”精心所写,故事精彩内容讲述的是:熬夜直播捞尸,我捞起一把1958年的红伞。伞下没女尸,只有一张戏票:“今夜扮《红鞋》,缺个提灯的。”系统警告:名字被记住,我就得死。于是我在殡仪馆隔壁开了间茶馆,给鬼剪指甲,帮水鬼写请假条。什么红鞋客、皮影戏,别吵我下班,社畜不卷第二回。...
第10章
金红火光如瀑,直冲那只从阴影里探出的提线手。
没有想象中的剧烈爆炸,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声响。那火光触碰到苍白手背的瞬间,像是烧红的烙铁按进了雪堆——
“滋啦。”
一股浓烈的、像是烧焦皮肉混合着陈年脂粉的怪味瞬间弥漫开来。那只手猛地痉挛,五指疯狂抓**虚空,指尖在金红火光中变得透明,像是被强光照射的底片,轮廓一点点消融。
“嗬……嗬……”幕后那黑影发出断断续续的嘶鸣,不再是戏腔,而是纯粹的、野兽般的痛呼。它蜷缩着,试图把那只手缩回阴影,但沈舟的灯焰像是有粘性,死死咬住不放。
金红火光持续了大约三息。
三息后,沈舟手腕一沉,引路灯里的“油”——也就是他的阳气,彻底见底。灯焰从金红,骤然缩回惨白,随即“噗”地一声,彻底熄灭。
黑暗,重新吞没了**。
但那只提线手,已经不见了。原地只留下一截焦黑的、类似烧焦树枝的残骸,以及空气中久久不散的焦臭味。
沈舟双腿一软,差点跪在地上。他大口喘着粗气,嘴里大蒜味混着血腥气,胸口疼得像是要炸开。阳气耗尽的反噬来了,眼前一阵阵发黑,耳边嗡嗡作响。
他强撑着,用最后一点力气,将引路灯举高——灯灭了,但灯座还在。他摸索着,从左口袋掏出那瓶朱砂。老周说过,灯灭了就弹朱砂。
他拔开塞子,不管不顾地将整瓶朱砂都倒了出来,不是往灯上弹,而是往自己头上、脸上、身上猛撒!
鲜红的朱砂粉末混着汗水和血渍,把他糊成一个血人。辛辣的粉末钻进眼睛、鼻子、嘴巴,呛得他涕泪横流,却也让他即将涣散的意识强行凝聚了一瞬。
“滚……都给我滚……”他哑着嗓子,对着黑暗的**嘶吼,手里紧紧攥着那把生锈的捞尸钩。
**寂静无声。
那只黑影不见了,满地的红鞋不见了,连那股霉味和铁锈味都淡了许多。只有那截焦黑的残骸,和地上洒落的***油脂,证明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并非幻觉。
沈舟没敢久留。他摸索着,找到了**通往外面的小门——不是正门,是演员卸妆用的侧门。他跌跌撞撞地冲出去,冷风一激,打了个寒颤,反而清醒了些。
他没有立刻回殡仪馆,而是靠着戏院冰冷的残垣,慢慢滑坐在地上。他检查了一下自己,除了虚弱,没什么明显的伤口,但眉心那点黑狗血已经干了,手腕上拴灯的红布条也焦了一截。
最重要的是,他感觉自己身体轻飘飘的,像是魂魄被抽走了一块。阳气值,估计是个位数了。
他掏出手机。
屏幕亮起,信号格是满的,时间显示凌晨三点。
弹幕安静了许多,只有零星几条:
「主播……你还活着?」
「刚才那金光……我手机都烫坏了!」
「提线手跑了,但好像受伤了。主播快撤!」
沈舟没力气回复。他看着屏幕,突然笑了,笑容比哭还难看。
“活着……还得回去领加班费呢……”
他歇了大概十分钟,直到手脚恢复了点力气,才挣扎着站起来。他没有原路返回,而是绕了个大圈,专挑有路灯、有人家窗户透出光的地方走。他现在就是个巨大的“阴气磁铁”,必须靠活人的阳气场来中和一下。
凌晨四点的滨江,已经开始有早起的环卫工和卖早餐的小贩了。沈舟这身打扮——藏青褂子、满身朱砂、脸色惨白——走在路上回头率百分之百。有个环卫工大妈甚至吓得扫把都掉了,颤声问:“小伙子……你这是……唱哪出啊?”
沈舟想挤出一个笑容,结果脸皮僵得扯不动。他只是摆摆手,哑声说:“大妈……唱完……散场了……”
他走得极慢,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。回到殡仪馆后门时,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。
后门虚掩着,老周正坐在门墩上,手里捧着那个搪瓷缸子,慢悠悠地喝茶。看见沈舟这副尊荣,老头子连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“灯呢?”老周问,声音听不出喜怒。
“灭了。”沈舟靠在墙上,大口喘气,“朱砂……撒了。大蒜……吃了。黑狗血……干了。”
“人呢?”
“还……还活着。”沈舟想抬手比个“耶”,结果手抖得厉害,抬不起来。
老周终于抬起眼皮,浑浊的目光在沈舟身上扫了一遍,在他眉心那片干涸的黑狗血和满身的朱砂上停留了一瞬。
“活着就好。”老周站起身,把搪瓷缸子往桌上一搁,“进去吧,水烧好了,泡个澡,把这一身晦气洗了。灶上温着粥,加了红糖,补气。”
沈舟跟着老周走进门卫室。屋里暖烘烘的,一股草药味混合着粥香。老周从柜子里翻出一套干净的旧衣服扔给他,又指了指角落那个巨大的洗澡桶。
“泡半个时辰,水凉了就加,别舍不得热水。”老周吩咐完,又坐回桌边喝茶,仿佛沈舟只是出去晨练了一圈。
沈舟脱掉那身寿衣改的褂子,衣服上沾着的朱砂、大蒜味、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焦臭味,让他自己都觉得恶心。他把自己泡进滚烫的热水里,热气瞬间包裹全身,烫得他龇牙咧嘴,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劫后余生的酸软。他看着水慢慢变红——不是血,是朱砂的颜色。
泡到浑身发皱,他才爬出来,换上干净衣服。老周已经把粥盛好,摆在桌上,还配了两碟小菜:一碟腌萝卜,一碟油炸花生米。
沈舟端起碗,粥是糯米的,熬得极烂,甜丝丝的。他喝了一口,暖流从喉咙滚进胃里,驱散了最后一丝阴寒。他连喝了三碗,额头见了汗,手脚终于有了实感。
“周叔……”沈舟放下碗,声音终于恢复了点人样,“那提线手……”
“跑了,但伤了本源。”老周夹了颗花生米,嚼得嘎嘣响,“你那灯里的阳气,加上朱砂、大蒜、黑狗血,还有那盒***的油……够那玩意儿养个三年五载。七日内,它不敢再找你。”
“那戏票呢?”
“戏票是引子,戏唱完了,票就没用了。”老周指了指墙角,那张1958年的戏票正躺在地上,已经变得灰败,一碰就要碎掉,“檀婆婆那边,你也算还了人情。以后没事别往那戏院跑。”
沈舟松了口气,整个人像散了架一样瘫在椅子上。
“对了,”老周突然想起什么,从怀里摸出一个鼓鼓的信封,扔在桌上,“你的加班费。两倍,按最高标准算的。”
沈舟眼睛一亮,伸手去拿。手指触碰到信封的瞬间,他愣了一下——信封是温热的,带着老周身上的体温。
他打开一看,里面不是钞票,而是一叠皱巴巴的、各种面额的纸币,还有几个硬币。最大面额是五十,最小的是一毛。看得出,这是老周平时一点一点攒下来的。
“周叔,这……”
“拿着。”老周不耐烦地挥挥手,“买点好吃的,补补身子。别整天吃泡面,看着就晦气。还有,明天去菜市场,跟老赵说一声,他那黑狗血,下次多给点,这次差点不够用。”
沈舟攥着那个温热的信封,喉咙有些发堵。他低头,看见自己手腕上那圈被红布条勒出的青紫色痕迹,又抬头看了看正慢条斯理喝茶的老周。
窗外,天已经大亮。滨江的早市开始热闹起来,隐约能听见大妈们的吆喝声和汽车的喇叭声。
这人间烟火,***好闻。
“周叔,”沈舟哑着嗓子说,“晚上……我想吃***。”
“行。”老周头也不抬,“记得多放蒜。”
沈舟笑了,这次是真的笑了。他靠在椅背上,听着窗外的市井喧闹,感受着胃里的暖意,突然觉得,这阴差的日子,好像……也没那么难熬。
至少,加班费是实打实的。
而且,有人给你留着一盏灯,一碗热粥,和一份温热的加班费。
至于那只受伤的提线手,那出没唱完的《红鞋》,还有那些藏在阴影里的规则……
那是明天的事了。
今天,他只想睡觉。
睡醒了,再去菜市场,跟老赵扯皮,买最好的五花肉。
为您推荐
小说标签

>
爱意降临在天明
前世被清贫校草骗光家产,重生我让他债台高筑
觉醒后,我把极品亲戚做进资产负债表
内娱纪检委:开局锤爆渣影帝
被锁后,我为自己趋利避害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