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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我在明朝奶茶

奇怪的传奇女士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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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言情《重生之我在明朝奶茶》,是小编非常喜欢的一篇现代言情,代表人物分别是林昭阳林昭,作者“奇怪的传奇女士”精心编著的一部言情作品,作品无广告版简介:茶引的风声依旧悬在头顶,孟副提举那张不置可否的笑脸依旧挂在茶马互市提举司的衙门里,赵侍郎在江南撒下的网依旧在慢慢收紧。但林昭已经学会了跟这些不确定共处——前世他在茗悦做市场的时候,最大的不确定是竞品什么时候抄你的配方、平台什么时候改算法。这辈子在明朝,最大的不确定是朝廷什么时候出一个新规把你的生意定...

来源:cd   主角: 林昭阳林昭   更新: 2026-08-05 12:34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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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生之我在明朝奶茶》这本书大家都在找,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,小说的主人公是林昭阳林昭,讲述了​如果穿回古代,你能活几集,男主来告诉你,其实古代我们也能更好的存活,能够享受生活,能够遇到自己的真爱,现在不敢想的,古代都有了...

第18章

赵怀瑾在哈密的第三个月,终于摸透了这条商路的每一根骨头。
从哈密到吐鲁番,骆驼要走十几天。从吐鲁番到苦叉,再走十几天。从苦叉到撒马尔罕,翻过葱岭,穿过大漠,驼铃在昆仑山的雪影下响了几千年。他三叔赵珪坐在哈密卫那间堆满羊皮账本的土坯房里,用炭笔在桑皮纸上给他画了一幅图,标出了沿途每一口井、每一片绿洲、每一个愿意收留汉商的部落营地。
“这条路不是你爹的路。”赵珪说这话时,炭笔在纸上顿了一下,“你爹走的是官道,从京城到应天府,从吏部到户部,每一步都有人铺好了红毯。这条路不一样——路是你自己走出来的。商队不认官印,只认人。”
赵怀瑾把那张桑皮纸折好塞进怀里,跟着驼队走了一趟短途——从哈密到吐鲁番,来回将近一个月。第一次出关,他骑在骆驼上被**的风沙吹得睁不开眼,嘴唇干裂出血,晚上宿在废弃的烽燧里裹着一条旧毯子瑟瑟发抖,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这么狼狈过。第二次,他已经能辨认风向的变化,会在沙暴来临前指挥驼队绕到沙丘背面躲避,会用回鹘话跟绿洲里的牧羊人讨价还价换水囊。驼队的领队老黄是赵珪手下的老人,在丝路上跑了十几年,第一次见赵怀瑾时差点把他当成来哈密混吃等死的落魄公子。第三次短途回来之后,老黄对赵珪说,你这个侄子能行——不是因为他吃了苦,是因为他在沙暴里没有怨过任何人,只在风停之后说了四个字:继续往前。
但短途是短途,真正的考验还没来。赵珪坐在土坯房的炕上,用那双被风沙磨得粗糙的手翻着账本,头也不抬地说:“吐鲁番的过境协议下个月到期,得续签。这批货——关内的茶叶、西安寄来的能量棒、还有你从哈密带回来的琉璃样品——得有人亲自送到吐鲁番去。帖木儿的前锋已经打到了天山北麓,沿途有几个小部落被冲散了,流兵到处劫掠商队。这段路不太平,不能只靠驼队自己走。”
赵怀瑾说我去。赵珪抬头看了他一眼,沉默了一会儿,说你一个人不行,带着老黄去。赵怀瑾说我带老黄,再带两个林记的护卫——老田派来的那四个老兵里,有两个刚从西安赶过来,是跟了林老板从徐州一路打过来的。赵珪点了点头,然后把那张桑皮纸重新铺开,在吐鲁番往西的位置画了一个圈:“过了这里,就不再是我走过的路了。”
出发前一天晚上,赵怀瑾在哈密卫的土坯房顶上坐了很久。**滩上的月亮比关内更大更亮,照得整片大漠像铺了一层碎银。他手里攥着那半卷纱布——从西安出发时老田给他的,埋在崇仁坊桂花树下的是另一半。他把纱布展开又叠好,心里想的是**那天在后厨对他说的话:“恨你太累了。我还有很多事要做。”
他当时觉得这句话是**大度。现在他坐在**滩的月光下,忽然理解了这句话真正的意思——不是大度,是选择。**选择把精力放在往前走,而不是回头看。而他赵怀瑾花了很长时间才明白,往前走不是把过去忘了,是把过去背在身上继续走。**的事,他对**做过的事,赵家覆灭之后他跪在东大街上讨一碗茶时周围所有人看他的眼神——这些事永远都在,但他可以背着它们继续往前走。
第二天天还没亮,驼队出发了。一共四峰骆驼,六个人——赵怀瑾、老黄、两个林记的老兵,还有两个赵珪手下的回鹘向导。骆驼背上驮着茶叶、能量棒、琉璃样品,还有几罐密封好的戚风蛋糕——那是郑昆专门托人从西安带来的,说给吐鲁番的回鹘首领尝尝,上回碎的那罐不算数。
从哈密到吐鲁番的前半段走得还算顺利。绿洲沿线的几个部落认得赵珪的旗号,听说换了林记接手,态度还算客气。赵怀瑾用他三叔教的回鹘话跟部落首领们打招呼,虽然发音生涩,但老黄在旁边补台,倒也没出什么差错。过境协议续签得很顺利,有几个部落听说林记的能量棒能扛一个月不坏,当场就想用羊皮换。
变故发生在后半段。
那天傍晚,驼队正沿着天山南麓的**滩往前走,前方探路的回鹘向导忽然勒住了骆驼。远处地平线上扬起一片黄沙,沙尘里隐约能看到马队的影子——不是商队的驼铃,是战**嘶鸣。老黄眯着眼看了一会儿,脸色骤变:“是流兵!帖木儿的游骑,专劫商队!”
赵怀瑾的心猛地提到了嗓子眼。他第一次出关就遇上流兵,脑子里一瞬间闪过无数念头——绕路?来不及了,**滩上一马平川,没有可绕的山谷。打?六个人对十几骑,毫无胜算。投降?流兵不留活口,要么被洗劫一空死在大漠里,要么被卖为**。
“把骆驼赶到那片胡**里去!快!”老黄扯着嗓子吼了一声,驼队立刻转向。四峰骆驼被拽着缰绳往林子方向跑,驼背上驮着的货物在颠簸中发出沉闷的撞击声。流兵显然已经发现了他们,马蹄声越来越近,赵怀瑾已经能听见马背上那些人在用听不懂的语言呼喊着什么。他死死攥着骆驼的缰绳,手掌被粗麻绳勒出了血,但他一点感觉都没有。
就在驼队即将冲进胡**的那一刻,一支箭擦着他的耳廓飞了过去,钉在面前的胡杨树干上,箭尾还在嗡嗡地颤。他回头看了一眼,流兵的马队已经散开了阵型,正从两翼包抄过来。
“挡不住了!”老黄拔出腰间的弯刀,朝他吼了一声,“你带着货先走!我们断后!”两个林记的老兵已经把刀拔了出来,站在老黄两侧,刀口迎着夕阳,泛着冷光。
赵怀瑾攥着缰绳的手在发抖。他从小锦衣玉食,在京城街头被几个地痞围住都吓得腿软,别说面对十几个骑**流兵。但现在老黄和两个老兵站在他面前,用身体替他挡出了一条退路。老黄回头又吼了一声:“走啊!”
那一刻赵怀瑾忽然不抖了。他翻身从骆驼上跳下来,拔出三叔给他防身的短刀,站到了老黄旁边。他这辈子第一次握刀,刀柄上缠着的牛皮绳还带着新硝的皮子味,他拔刀时手心全是汗,刀差点滑脱。他用力握紧,刀尖对着流兵的方向,声音沙哑但清晰:“我不走。这批货是林记的——林老板没有丢下过我,我也不丢下他的货。”
老黄看了他一眼,那张被风沙刻满沟壑的脸上没有表情。他转过头,弯刀在手心里转了个圈,对两个老兵说了一句话,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像是从**滩的石头缝里挤出来的:“护着赵公子,别让他死。”
流兵冲上来了。弯刀和弯刀撞在一起,金属的尖啸在胡**里回荡。老黄一个人架住了两把刀,老兵老张一刀劈翻了冲在最前面的骑兵,马嘶人吼,黄沙被血染成了褐色。赵怀瑾的短刀砍在一个流兵的刀背上,震得虎口发麻,整个人往后跌坐在地上,刀也脱了手。另一个流兵趁势举刀朝他劈过来——刀锋落下的瞬间,老兵老张扑到了他身前。
刀砍在老张背上。老张闷哼一声,整个人压在赵怀瑾身上,血从伤口涌出来,顺着皮甲的缝隙淌到赵怀瑾的衣襟上,温热的、黏稠的,带着沙尘和铁锈的气味。赵怀瑾怔怔地抱着这个并不相熟、只是奉命贴身保护他的老兵,感觉到他的呼吸越来越重、越来越慢。老张用尽最后的力气把弯刀塞回他手里,刀柄上全是血,滑得几乎握不住:“赵公子,刀……拿稳。”
赵怀瑾握着那把被血浸透的刀,把老张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靠在胡杨树干上。然后他站起来,握着那把还在滴血的刀,对着剩下的流兵。他的腿在发抖,刀尖也在抖,但他的声音没有抖:“你们要杀,先杀我。我是赵珪的侄子,这条商路的新东家。杀了我,你们一颗茶叶也拿不到,一匹丝绸也拿不到,一粒你们想要的东西都拿不到。不信就用你们那点残存的兵力赌一把,看是杀了我之后你们的汗王先砍你们的头,还是我的驼队先找到你们的老巢。”
流兵的首领是个独眼大汉,骑在一匹黑马上,冷冷地打量着赵怀瑾。他手里没有刀,只有一根马鞭,鞭梢上沾着干涸的血迹。他盯着赵怀瑾看了很久,胡**里的风卷起黄沙打在所有人脸上,刀锋在夕阳下闪着冷光。然后他忽然收起了马鞭,用生硬的回鹘话说了句什么。旁边的骑兵们缓缓放下了刀。老黄在后面低声翻译:“他说他不杀商人。商路上死的人够多了,再死人,这条路就断了。”
流兵撤了。马蹄声渐渐远去,胡**里只剩下风声和伤员粗重的喘息。赵怀瑾把弯刀插在地上,转身跪到老张身边。老张已经说不出话了,他的手指动了一下,指了指自己怀里。赵怀瑾从他怀里掏出一块被血浸透的护身符——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,只是一块刻着“林”字的桃木牌。桃木牌的边角被磨得光滑发亮,纹路里嵌着长年累月的汗渍和刀油,显然已经贴身戴了很多年。老张的嘴唇在翕动,声音细得几乎听不见,赵怀瑾凑近了才听清他说的是什么——请赵公子把这块牌子带回西安,埋在桂花树下,跟那半卷纱布放在一起。
赵怀瑾跪在老张旁边,双手攥着那块染血的桃木牌,用力点了点头。他说老张你放心,我亲自带回去。然后他站起来,撕下袖子包扎了另一个老兵的刀伤,又回头确认老黄只是左臂被削掉了一块皮肉没有伤到骨头。老黄用牙齿咬着布条的一头单手给自己扎紧绷带,看着他脸上从没见过的表情,忽然问了一句:“赵公子,你什么时候学会握刀的?”
“刚才。”赵怀瑾低头看着自己满是血污的手和手心里那把被染红了的弯刀,刀柄上的牛皮绳被血浸得发黏,但他的手已经不再抖了,“以前在应天府,我只会用这只手端茶碗。老张是替我挨的那一刀——我欠他一条命。他护的不是我赵怀瑾,是林记的商路。”
老黄沉默了一会儿,把自己腰间那把备用弯刀解下来递给他:“这把是老张的备用刀。他用不着了,你拿着。”
赵怀瑾接过那把弯刀,挂在腰间。刀鞘磨得发亮,上面有几道深浅不一的划痕,是无数次在**滩上风餐露宿留下的印记。他站起来走到胡**边,看着流兵远去的方向,忽然想起**在东大街上说的话:“你爹输在他从来不相信任何人。他不信有人会为了一碗奶茶排队半个时辰,不信有人会把一辈子的积蓄交给一个素不相识的茶商,不信林记的伙计能替我看住江浦的奶站。”
**不信的,他现在信了。老黄在驼队里断后,一直拿他当累赘,刚才却挡在他前面说了那句“护着赵公子,别让他死”;老张跟他不熟,只是奉命从西安一路护送他西行,刀锋落下时整个人扑在了他身上,最后只求他带一块不值钱的桃木牌回家。他们护的不是他赵怀瑾——他们护的是林记,护的是这条连着他和他们的商路,护的是在西安到撒马尔罕之间每一个愿意相信林记的部落和城邦。而他站在这条路的中央,第一次知道,自己不是一个人。
他在胡**里站了很久。夕阳沉入**尽头,天空从深红变成暗紫,最后变成一片澄澈得不可思议的靛蓝。繁星一颗一颗亮起来,大漠上的银河像是从天上倾泻而下的牛奶,照亮了驼队前方的路。远处天山雪峰的轮廓在星空下泛着冷光,他忽然觉得这条路不再是他三叔一个人在走了——赵珪走了二十年,老黄走了十几年,老张走了一辈子,现在轮到他了。
驼队重新整装上路时,老黄问他还能不能走,他把刀挂好,拍了拍骆驼的脖子,嗓子眼还带着刚才怒吼之后的灼痛感,但每一个字都说得极稳:“继续往前。吐鲁番的过境协议还没签,林记的能量棒还没交到回鹘首领手里。老张的桃木牌——我答应过要带他回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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