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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爆新书《后厨卧虎藏龙,别惹掌勺的》逻辑发展顺畅,作者是“剑疯”,主角性格讨喜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我土生土长在石坑镇,靠着祖传手艺谋生,长辈曾叮嘱我行事要沉稳克制,遇事保持平常心。可这份沉稳,在遇见那位女子之后彻底失守,这份身份隔阂,时时刻刻折磨着我的心绪。家中接连遭遇变故,亲人身体抱恙失去谋生能力,为了扛起家里的生计重担,我跟着她远赴外地打拼。她在酒店前台勤恳工作,我在后厨靠手艺糊口,繁华都市光鲜的表象之下,藏着不少龌龊与刁难。有人蓄意刁难打扰她的生活,我出手为她解围,自此我的名号在这片地界被众人熟知。旁人都觉得我性子凌厉、行事果决,可没人清楚,我所有的锋芒与锐气,仅仅只为守护她一人。我不敢接受她一丝一毫的善意,生怕自己满腔的守护执念,会掀起无法收场的风波。...
第4章
“别……别……”花臂男的声音变了调,像被人掐住脖子的鸡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我问。
“阿……阿坤……不,大家都叫我坤哥……不是,我是说我跟着坤哥混的……”
梁坤的人。
我没说话,刀尖微微用力,他的脖子上出现了一条细细的血线。血珠子顺着他的皮肤往下淌,滴在他花哨的衬衫领子上,像开了一朵小红花。
“你告诉你们坤哥,”我一字一句地说,“在金碧辉煌的后巷,对我后厨的人动手,就是在对我动手。今天这个人我带走了,下次再有这种事,我不保证能收住刀。”
我把剔骨刀收回来,在围裙上擦了擦,插回腰间的刀鞘里。
花臂男贴着墙壁慢慢滑下去,裤*已经湿了一**。
我转身走到那个女人面前。
她蹲在墙角,浑身发抖,双手抱着自己被撕破的衣服,露出一截苍白的肩膀。她的妆已经花了,眼线糊成一团,嘴角有血迹。
“能走吗?”我问。
她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,眼泪哗地流了下来,无声地,像决堤的水。
我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,披在她身上。外套上全是猪油和葱花的气味,但在那一刻,这东西比什么都暖。
我扶着她走出防火巷,从后门进了酒店。一路上她一直抖,不是冷的抖,是吓的。我把她送到员工休息室,倒了杯热水给她。
她坐在椅子上,捧着那杯水,终于抬起头看了我一眼。
那是一张很年轻的脸,二十出头,杏眼,尖下巴,长得有几分像某个**女明星。
她的嘴唇破了皮,血已经凝固了,在嘴角结了一层薄薄的黑痂。
“谢谢你。”她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话,“我叫阿May。”
“三刀。”我说,“后厨的。”
“三刀?”她重复了一遍,嘴角微微扯了一下,像是想笑又没力气笑,“好怪的名字。”
“杀猪的。”
她终于笑出来了,虽然笑得比哭还难看。
门被推开了,苏晚柠站在门口。
她穿着酒店的前台制服,白衬衫,深蓝色西装裙,头发盘起来,露出一截白腻的后颈。
她显然是听说了什么急匆匆赶来的,胸口还在起伏,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打湿了,贴在额头上。
她的眼睛先是看到我,然后看到阿May身上的血和撕破的衣服,最后看到我腰间的剔骨刀。
她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。
“三刀,”她走过来,声音很轻,带着一种我从未听过的颤抖,“你做了什么?”
“嫂子,没事。”
“你动了坤哥的人?”
苏晚柠一把抓住我的胳膊,指甲几乎嵌进了我的肉里,“你知道他是谁吗?你知道在这条街上动了他的人会有什么后果吗?”
我说:“我知道。”
“你不知道!”苏晚柠的声音突然拔高了,眼眶红了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,倔强地不肯掉下来,“你什么都不知道!你只会在石坑镇杀猪,你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!”
我看着她,没说话。
过了几秒钟,我伸手抹掉她眼角那滴终于没忍住的泪。
指腹触到她的皮肤,温热而**,像杀猪时冒热气的新鲜猪血,但又完全不一样。猪血是腥的,她的眼泪是咸的,咸里带着苦。
苏晚柠愣住了。
她偏过头,避开了我的手。
“阿May是我们前台的实习生,”
她深吸了一口气,声音恢复了平静,但那平静底下全是暗涌,“她的事我会跟经理说。三刀,你今晚别回宿舍了,先找个地方躲一躲。我怕坤哥的人半夜会来找你。”
“我不躲。”
“陈三刀!”她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叫我,声音里带着怒意,也带着一种我说不清的东西,像是心疼,又像是害怕。
“嫂子,”我看着她,一字一顿,“我在石坑镇杀了三年猪,没人敢在我的案板上撒野。****,也一样。谁来都一样。”
苏晚柠看着我,眼睛里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,像是认命,又像是别的什么。
她最终什么都没说,转身走了。
阿May也走了,走的时候把我的外套裹得紧紧的,回头看了我一眼,嘴唇动了动,没出声。
休息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。
我坐下来,把剔骨刀从腰间抽出来,在灯光下看。
刀面光滑如镜,映出我自己的脸——年轻,疲惫,眉眼之间有一种不属于十九岁的冷硬。
这把刀跟了我三年,杀过猪,宰过羊,剔过牛骨,今天第一次见了人血。
我有一种预感,以后还会再见。
而且下一次,不会只是划破一层皮那么简单。
消息传得比我想的要快。
阿May走后不到半小时,后厨的胖阿姨就拉住了我,压低声音说:
“三刀,你快走吧,刚才保安室的老刘说坤哥在调人,今晚要来找你算账。”
胖阿姨的眼神里有真切的担忧,她平时没少使唤我搬东西,但人心都是肉长的。
我说了声谢谢,转身回了休息室。
门关上的那一刻,我心里的最后一丝慌张也关在了外面。
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很冷的平静,像伯父磨刀用的井水,三伏天也冰凉刺骨。
我坐下来,把两把刀从腰间取下来,放在桌上。
休息室的灯管坏了,只有一盏昏黄的壁灯亮着,灯光打在刀面上,映出两条冷冽的光。
左手那把杀猪刀,刀身宽厚,刃口微卷,跟我从石坑镇一路颠簸到东莞。这把刀杀过多少头猪,我已经数不清了。
刀刃上的每一个缺口,都是一头猪临死前骨头硌出来的。
伯父说过,真正的好刀不用磨太勤,要让血养着,血养出来的刀有灵性。
右手那把剔骨刀,窄长轻巧,是我十七岁那年自己打的。
伯父家的铁砧,一把旧锉刀改的刀坯,淬了三遍火才成型。这把刀没杀过猪,专门用来剔骨,顺着骨缝走,一刀到底,骨肉分离,干干净净。
今晚要破例了。
我把两把刀插回腰间的皮鞘里——这皮鞘是伯父亲手缝的,猪皮做的,粗陋但结实。然后我站起来,走到窗边,把窗帘拉开一条缝。
楼下,酒店后门的停车场里,陆续有人从几辆面包车上下来。
路灯下能看清他们的轮廓,手里都拿着东西——钢管、棒球棍、砍刀。数了数,至少十五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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